十月勿食被霜生菜,令人面无光,目涩,心痛,腰疼,或发心疟,疟发时,手足十指『道藏』云:六阴之月,万物至此,归根复命,以待来复,不可食寒冷,生菜性冷,经霜则寒,若食此,是伐天和,故有此等证。<篇名>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『金匮要略』二十四、二十五两门,原列在卷末,其文似后人补入,注家或注、或删,但传世已久,难以削去。
此条注详见『伤寒论·太阴篇』内,故不复释。发表利水止渴生津之剂,惟五苓散能之,故以五苓散主之也。
若值天寒,气为寒闭,使儿声不出,须急用棉絮包裹,抱于怀中,且勿断脐,用纸捻蘸油,点火于脐带下往来熏之,令火气由脐入腹,寒得温散,气得暖通,啼声自出矣。胃喜冷饮,肠喜热汤。
枣性热生渴,味甘生满,羸弱者内热必盛,脾胃必虚,故令人寒热,尤不可食。【注】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。
失音声重,内火外寒。〔脉得诸芤动微紧,男子失精,女子梦交,桂枝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此条是『伤寒论』厥阴经正病,与杂病消渴之义不同,必是错简。胃阳不行,则水谷不化,水谷不化,则脾胃俱衰。